最近一直在思考「明星氣質」這一件事情,就是那一種閃閃發亮的,讓人家忍不住停下手邊工作,安靜看著、聽著他,然後在某一個脆弱的時刻,會想要變成他的那種特質。
編輯的工作,也就是挖掘創作者的明星氣質,將之無限放大。然而明星實在稀罕,多數時候我們往往為了製造明星而不小心摧毀明星,帶給作者與自己極大的傷害。我相信那是編輯與作者都不曾理解成就明星所必須付出的代價,而把外界的反光誤以為是對方(與自己)的光芒,以為只要怎麼做了,就會變成明星。
但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變成星星,也不是每一次的傷害都會被時間撫平。
於是我總在某些時刻,被無意的念頭牽引下,回想起過往某一本做壞的書的罪惡感,彆扭地期待在未來能夠彌補當初的傷害,然後在領悟現實殘酷之時,在失眠中憎恨自己的無能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